關于開展省級政府投資非盈利性工程
集中建設項目設備材料檢查的通知
各參建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要求,依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省級政府投資非盈利性工程項目集中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18〕41號)規定,為進一步完善集中建設項目設備材料責任體系,強化設備材料管控,省公建中心定于2022年7月-8月開展省級政府投資非盈利性工程集中建設項目設備材料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設備材料管理存在的問題
省公建中心在近期質量安全巡查中發現部分集中建設項目設備材料管理存在如下問題:設備材料進場報驗資料不完整;設備材料申報品牌與招標文件約定品牌、樣板間或施工中所用品牌不一致;設備材料進場報驗參數與合同約定參數不一致。
二、設備材料自查的要求
各參建單位要組織開展在建集中建設項目設備材料的自查。施工單位需將合同中《主要設備材料建議品牌表》內已進場的設備材料對照自查內容及所需附件資料逐一自查,不得漏項;自查后填寫《設備材料自查表》連同紙質資料報監理單位檢查,監理單位留存資料報省公建中心現場人員核查;未進場的設備材料后續按此要求執行。
三、設備材料檢查的安排
省公建中心將組織檢查組通過專項檢查對近期即將交付項目設備材料管理進行檢查。各參建單位要按照檢查組要求提供自查資料和整改情況報告,配合檢查組進行現場檢查。
本次設備材料檢查結果與2022年第三季度參建單位履約評價結果掛鉤。
參建單位未按合同履約的,省公建中心將責令其進行整改,并按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省公建中心保留通過民事訴訟等途徑追究參建單位法律責任的權利。
參建單位存在嚴重違約行為的,省公建中心將在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布違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項目負責人姓名和違約行為,并依據《江蘇省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120號令)的規定,拒絕其參加省公建中心后續項目的投標。
對檢查中發現的制造銷售使用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犯罪線索,省公建中心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工程技術部 (025)83286913
(舉報監督)紀檢機構 (025)83308067
江蘇省公建中心
2022年7月13日